张幸民、李京生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20.06.2015  16:06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张幸民、李京生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张幸民

  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拟任正局级检察员

  男,57岁(1958年4月生),汉族,河北威县人,1981年10月入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政治处副主任、检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检察长。2014年12月任现职。

李京生

  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兼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正处级检察员

  拟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局级

  男,51岁(1964年6月生),汉族,山东东平人,1990年4月入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北京市公安学校政法专业中专毕业,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北京市委党校行政法专业)。

  曾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委会委员、正处级检察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处长,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正处级检察员。2013年1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6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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