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撞到骑车人 都是打电话惹的祸

04.06.2015  10:44
  王女士骑自行车过程中被刘先生一边打电话一边开车门撞到,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刘先生及车主、保险公司赔偿其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7409.23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女士诉称,去年3月,其骑自行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刘先生在停放车辆过程中一边打电话一边开车门,致使车辆左侧车门与王女士的自行车碰撞,导致王女士受伤,后经交警队认定,刘先生负全责。经医院拍片检查,王女士右侧锁骨骨折,后遵医嘱戴锁骨骨折定型带卧床休养,共计误工113天。

  王女士认为,刘先生边打电话边开车门导致其产生损害,刘先生、车主以及保险公司应当对王女士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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