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线上开展涉杨柳飞絮纠纷普法教育活动
为有效遏制因时下飘飞的杨柳絮带来的安全隐患,提升百姓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生活意识,5月16日下午,房山法院线上开展了以“杨柳絮纷飞季节,小心失控燎原火”主题的“京法巡回讲堂”系列普法活动,为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社区青年等70余名人员普及了杨柳絮的性质、不当处理的后果以及应当如何正确处理杨柳絮,该活动在北京法院网进行全程图文直播。
活动中,房山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孙亚慧从杨柳絮的性质、结合案例以案释法、给出法律提示三方面展开普法内容。据介绍,杨柳絮是杨树、柳树的种子,它们干燥轻盈、结构蓬松,含有大量植物油脂,表面绒毛与空气中的氧气结合,遇到明火会引起“轰燃”,蔓延速度极快,有爆燃效果,如果杨柳絮扎堆,容易引着附近的易燃物,从而引发火情。
主讲人结合两起典型案例,从民事及刑事角度分别阐释了不当处理杨柳絮需承担的后果,并对“失火罪”和“放火罪”作了明确区分。据介绍,在实践中,“毛絮起火”极易涉及两个刑事罪名——“失火罪”和“放火罪”。这两个罪名现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该章旨在保护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以及公共生活的平稳与安宁。根据审判经验,大多数的“毛絮起火”案件是构成失火罪,可以拆解成三点来理解失火罪,第一,过失引起火灾;第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第三,危害公共安全。放火罪要比失火罪入罪标准低,处罚重,不同于失火罪要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故意实施放火行为,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不论是否发生严重后果,均构成放火罪。
主讲人从个人防护、家庭防护、用火方面为广大群众提出了三条建议。在个人防护方面,要关注天气预报,如果连续两天以上高温无雨,容易引起飞絮高发,进行户外活动时,尽量选择在早晨、傍晚或雨后等飞絮较轻的时段,外出戴口罩、太阳镜、纱巾等,尽量不穿易黏附飞絮材质的外衣,有过敏症状的人群,可以使用喷雾剂或吃抗过敏药预防过敏。在家庭防护方面,家里的厨房要及时加装窗纱、勤打扫,防止在做饭时产生的明火将飘入的杨柳絮引燃。也不要将杨柳絮大面积堆积在建筑物周围,堆积时要及时清扫,可以用水浇湿后清理,也可以用黄沙、泥土进行掩盖。有车的家庭,也要做好车辆防护。在杨柳絮飞散的周期内,最好增加一次“三滤(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的更换保养,防止飞絮飘进汽车水箱散热片里,形成堵塞,造成熄火,引发交通事故。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旁,更要注意,及时清理可燃物,消除隐患。在用火方面,不清楚物品的燃烧性质,不要轻易去点燃。日常生活中,无论室内或是室外,不要乱扔未熄灭的烟头、火柴等带有明火的物品。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儿童的看管和安全教育,严禁儿童玩火,更要避免以点燃杨柳絮取乐。最重要的是,无论何时何地,一旦发现火情、发生火情,都要及时报警求助。
活动结束前,主讲人针对网友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活动结束后,市代表齐凯丽谈到:“刚才听了咱们关于杨柳飞絮的普法宣传,感觉非常合时宜,现在正是高发期,又是天干物燥,非常容易引起火灾。主持人讲的非常好,尤其是对于产生严重后果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尽可能的让广大市民知晓。希望今后这样的普法宣传更多的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对于这种行为的约束力。也让孩子们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有助于减少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