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京发改[2018]1360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燕山发展改革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确保国家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市监价监〔2018〕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专项检查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辖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市价监局将以“双随机”的方式对经营性公墓、医疗机构太平间、骨灰堂进行检查。各区要对辖区内所有殡仪馆、经营性公墓、骨灰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城六区可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医疗机构太平间、丧葬用品销售网点进行检查,抽查率不低于30%;其他区要实施全覆盖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将成立由市价监局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巡查督导组,巡查督导全市殡葬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主要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全面巡查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的时间节点同步推进。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公墓、殡仪馆、骨灰堂、殡仪服务站、殡葬中介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太平间等单位。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一)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销售公益性墓穴(墓位)的;
(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采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形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三)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捆绑服务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有竞争关系的殡葬服务单位达成垄断协议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
(五)未按规定实施惠民殡葬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措施的;
(六)其他殡葬服务违规收费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专项检查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殡葬管理的重点工作,涉及基本民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区发展改革委要凝神聚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将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压紧压实责任,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选派精干力量,认真开展调研,细化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切实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殡葬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执法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克服畏难情绪,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要树立“依法依规办理,积极稳妥规范”的执法理念,改变“老问题、老套路”的陈旧观念,要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以发现、解决问题为目的,对查实的违法收费问题,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对专项检查中监督检查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各单位要承担直接责任。
(三)实施精准整治。要结合本市实际,认真梳理出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找准病根,明确重点。严肃惩处未明码标价、乱收费用、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限制公平竞争、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依法惩处,决不护短、决不手软。
(四)务求工作实效。要在前期深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充分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管,聚焦主要问题,集中力量突破,避免平均用力。重视运用提醒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督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法收费。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方案、检查单位名单报送市价监局;8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检查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书面报市价监局,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