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 “春雷”专项行动 严打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

12.10.2015  16:58

      为保障群众财产安全,市公安局集中刑侦、治安、预审等专业力量成立专职打击队,从10月7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盗销自行车“春雷”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中,针对自行车丢失被盗警情高发区域,各分县局抽调的专职打击队,定人、定岗、定责,深入高发派出所,紧盯高发点位,开展跨区域、跨警种联合作战。同时,定期抽调警情高发派出所民警,集中开展轮值轮训,提升整体打击能力。

      治安部门定期将警情高发地区和需要增加存车设施点位情况,通报相关部门,推动完善存车处建设。组织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自觉维护门前自行车存放秩序。并结合地区实际,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在高发案社区、交通枢纽、商市场等地区,建立封闭的收费或免费存车处,确定专人看管。另外,推广GPS定位、防盗锁具等装置,利用技术手段,提高防盗水平,增加被盗自行车案件的发现跟踪、查获返还机率。

      据了解,市公安局将在全市开展“护车爱民”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社会居委会、治保力量进行全面宣传,提升群众的自防意识。同时,在社区、街头巡逻中,对群众随意停放自行车放置“防范提示卡”,主动提醒车主增强防盗意识。

      据办案人员介绍,一般而言,盗窃自行车案有以下特别:一是团伙化。偷盗自行车团伙分两类:偷盗团伙、收销团伙。偷盗团伙大部分由同乡之间组成。一般的偷盗团伙由三、四人组成,盗窃人员分别作案,得手后到约定地点集合,用小面包车将被盗车辆拉走,或直接骑回暂住地。收销团伙收到赃车后,再以“二手车”名义进入旧货市场、网络二手交易平台进行销赃。二是流窜作案。从审查情况看,团伙盗窃犯罪多为跨区、流窜犯罪。盗窃团伙在前期踩点确定多个易盗窃区域后,采取流窜作案、异地销赃,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三是作案手段多样。盗窃人员主要采取技术开锁、外力剪锁、整车搬走三种方式进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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