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信息登记的通知

18.09.2016  17:07

农机安〔201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近年来,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狠抓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依法监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是,今年以来,贵州、山东两起由悬挂变型拖拉机号牌的车辆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暴露出在变型拖拉机牌证管理方面还存在移交不彻底、超标准发牌、超职权管理、跨区发牌、假牌套牌等严重问题,下大力气重拳整治变型拖拉机牌证已迫在眉睫。

为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牌证治理,严厉打击违规发牌、假牌套牌等现象,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开发了“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016年9月15日启用。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理清本地依法依规核发的变型拖拉机牌证,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变型拖拉机登记信息的录入汇总工作,并与公安部门共享数据,为变型拖拉机牌证治理打好基础。

此次变型拖拉机登记信息的采集以县监理机构为基础单位,市级审核,省级审定。为了保证“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系统须采用用户名、密码和U-KEY安全身份认证。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应用培训和技术服务,督导地方监理机构按时完成登记工作。

各地开展变型拖拉机信息登记的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全面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行动。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将对重点省区进行督导检查。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