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为期两年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12.08.2016  18:34
      为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机的推广应用,广西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全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为依法报废旧机并按规定购置新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规模种植大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已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达到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可申请报废。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拖拉机为500-11000元不等,联合收割机为3000-16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