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路设置潮汐车道的通告
16.12.2014 13:24
本文来源: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工作日17时至18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只准微型、小型载客汽车由南向北方向直行;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及特殊情况,车辆应当按照潮汐车道的车道信号灯和可变标志指示准许通行的方向、时段通行。 请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潮汐车道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4年12月9日
本文来源: 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16.12.2014 13:24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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