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 整治违法 取用地下水行为

30.06.2016  14:18
        本报讯  “无序取用地下水,给学校师生带来饮水安全隐患,也给城市埋下塌陷隐患,必须严格管理……”日前,重庆市开县水务局对县城区内的自备水源违法行为提出了整治要求。
      据了解,目前开县城区共有29家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非法开采地下水自备水源,其中有3家曾办理许可登记但已超过许可期限,在26家未经许可取水的单位和个人中,9家自行关停,2家时有取水行为,仍有15家既未办理许可,也未安装计量设施,肆意开采地下水。
      针对此种情况,开县水务局于5月初组织召开了有法律专家、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等部门参加的水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和教育转化动员会。会议中明确要求,城区内只要有自来水管网延伸的,不得取用地下水。同时对城区取用地下水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置。对涉及的中小学校、人民医院、车站等一律要求在5月底前实施关闭停采;并将拆除相关取水设施的照片报县水务执法大队备案销号;6月起对整改落实情况逐一检查,对不按规定整改拆除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要求启动综合执法程序;鉴于部分单位和个人确有取水需求,必须在5月25日前经书面申请,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县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水务局,同时按照“论证、许可、计量设施安装和水质处理”等环节纳入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