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完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两个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委托书(安健项目委字[2015]4号)要求,2015年2月5日,北京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军品专项计划生产能力、节能减排和保密技防改造2个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及项目负责人、评价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员参加了验收。
验收组首先听取了建设单位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对2个建设项目试运行情况介绍,评价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军品专项计划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和保密技防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汇报,随后,验收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1号令第31条施行说明要求,实地查看了2个建设项目机加工工段、锻造工段、喷漆工段、废水处理站、铜件氧化生产线、阳极化生产线、化学镀镍及导电氧化生产线、草酸阳极化生产线、镀锌生产线、酸洗生产线、电镀间、空压机房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并对2个《报告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质询与讨论。
经核查,验收组认为2个《报告书》评价目的明确、方法正确、程序规范、结论正确、建议可行,同意2个《报告书》通过评审,同时提出了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卫生设计专篇防护设施设计落实情况、完善周边医疗状况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等4条修改建议,要求评价单位尽快修改上报市局;认为该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同时提出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规范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使用、完善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设置、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4条整改建议,并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后,一同上报市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