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3起火情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入冬以来,我市火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虽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但是火情不断,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火情的再次发生,现将近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3起火情事故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火情基本情况
第一起:2017年12月9日,大兴区黄村镇北京世纪锐凤家具有限公司厂区拆除工地因遗留火种引发火情,过火面积2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北京市瀛海市政工程服务中心,拆除工程施工单位为北京汇景恒福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
第二起:2017年12月20日,大兴区黄村镇太福庄村库房拆除工地因工人气焊切割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情,过火面积5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北京市大兴城镇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兴业富民置业有限公司,拆除工程施工单位为北京博路通房屋拆除有限公司。
第三起:2018年1月29日,通州区运河核心区4号门内的10#商务型公寓及商业楼等5项工程,现场生活区彩钢板房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情,过火面积8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京建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火情责任单位为四川省蓬安县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意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以上3起火情相关单位处理意见如下:
(一)暂停北京汇景恒福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北京博路通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四川省蓬安县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0天。
(二)对3起火情事故的建设单位北京市瀛海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城镇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兴业富民置业有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京建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春节临近,北京地区近4个月没有雨雪,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极大压力。请各单位深刻汲取火情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北京市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证施工现场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周边燃放不对施工现场安全构成威胁。加强对施工现场办公、宿舍用房的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强化用电线路检查,确保安全。在施工程(尤其是在施超高层建筑工程)要保证消防设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扑救场地满足灭火工作需要,正式消防设施未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确保消防安全。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