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情况的通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相关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对位于房山区拱辰街道的4#住宅楼(自住型商品房)等5项(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16-03-04、16-01-05等地块(良乡高教园区西部生活区西区)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等项目)工程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位于房山区拱辰街道的4#住宅楼(自住型商品房)等5项(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16-03-04、16-01-05等地块(良乡高教园区西部生活区西区)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等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北京恒隆兴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面积为100107平方米,共有5个单体住宅楼,分别为4#住宅楼、5#住宅楼、6#住宅楼、74#住宅楼、8#住宅楼。该工程于2016年7月1日开工建设,结构形式墙体为现浇混凝土,楼板为装配式叠合板,楼梯为装配式预制楼梯。检查时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
二、违法事实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对该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在检查6#住宅楼时发现二至四层连接预制楼梯的梁上预埋螺栓被切断,预制楼梯与梁无任何固定措施,不符合该工程设计图纸《YLTB-1模板及配筋图》(图号:预结施2-通-33)楼梯固定铰端安装节点大样图及楼梯滑动铰端安装节点大样图要求。图纸要求预制楼梯与混凝土现浇梁的连接固定方式为在现浇梁上预埋2根M16C级螺栓,预埋螺栓的位置在距墙250mm处,两个螺栓间距为780mm。经分析,造成工人切断预埋螺栓的原因是现浇梁浇筑时振捣混凝土导致预埋螺栓整体偏位,预埋螺栓无法插入预制楼梯预留的螺栓孔内。
目前,针对此问题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后的施工部位通过了参建各方的专项验收。
三、处理情况
鉴于以上违法事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
(一)对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市提出通报批评。
(二)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为属于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7年8月9日给予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113903.3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项目经理吕金健罚款5695.17元的行政处罚,对吕金健动态监管记2分。
四、工作要求
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并承担起工程建设管理的首要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与旁站方案,加大现场巡视力度,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施工单位要把好质量管控“五关”:一是把好制度关,制定详实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明晰责任;二是把好方案、交底关,依据承建工程特性、施工季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同时,落实好三级技术交底工作;三是把好人员关,配备专业齐备且具有相应能力的质量管理人员;四是把好材料关,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要把好进场检验和进场复试关;五是把好施工过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及隐蔽工程的验收关。
请参建各方对此次处罚引以为戒,加强管理,避免类似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