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北京市居住项目建设方案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25.04.2018  16:06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启用北京市居住项目建设方案

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高政府审批和服务效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发了北京市居住项目建设方案信息管理系统,居住项目建设方案备案将实行电子化。建设方案备案系统经试运行,已具备正式启用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7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式启用北京市居住项目建设方案信息管理系统。本市范围内申请居住项目建设方案备案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登陆http://www.bjjs.gov.cn“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二、开发企业应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数据信息填报建设方案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根据系统提示将相关纸质材料的原件拍照或扫描后进行上传即完成网上申报。开发企业应确保上传的电子文件与其原数据一致,做到真实、完整、清晰。

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在收到开发企业网上申报的居住项目建设方案后,应在5日内对居住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北京建设网公示;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将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调整的内容一次性告知开发企业,并通过建设方案信息管理系统将建设方案退回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调整后再次申报。

四、居住项目建设方案备案完成后,建设方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居住项目建设方案,开发企业可登录系统,按照提示自行下载打印。

五、各单位在使用居住项目建设方案信息管理系统时,可在系统首页下载用户使用手册,若有操作和使用问题,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咨询,电话59958606。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