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根据《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和《北京市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4〕17号)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对全市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公共建筑面积超过单体建筑面积50%的公共建筑2016年度电耗限额指标进行了考核。
共有111家单位的154栋建筑被评为2016年度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其中33家单位的48栋建筑在2015年度和2016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希望被评为优秀建筑的产权和运行单位继续做好节能工作,起到标杆模范作用。社会各单位要以考核优秀的建筑为标杆,推动本单位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贡献。
特此通报。
附件1:2016年度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
附件2:2015年度和2016年度连续两年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7日
(联系人:李超、邱伟国;联系电话:59958964、67786340)
附件: 附件1-2016年度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xlsx
附件: 附件2-2015年度和2016年度连续两年电耗限额管理考核优秀建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