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庆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司机无证作业事项的通报

24.07.2018  15:21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检测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全市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职责,自2018年3月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截至7月,累计抽查建筑起重机械数量达200台,整机合格率81.5%。从抽查结果看,大部分受检工程参建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质量管理规定,履行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但是仍有少数企业心存侥幸,忽视安全生产管理。2018年7月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对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C4、C5公租房项目D组团工程进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执法抽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存在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情况,且现场使用的11台施工升降机,经检测单位实体检测5台不合格,为施工现场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经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永丰产业基地(新)C4、C5公租房项目D组团工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吉地四方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工程正处于二次结构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共有在用施工升降机11台。施工升降机产权单位为北京庆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7月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工程11名施工升降机作业司机持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特种作业,11名司机均为北京庆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向该工程派遣人员。施工升降机实体存在标准节斜腹杆断裂、标准节齿条连接螺栓松动、梯笼导轨轮缺失、吊笼门机械联锁装置失效等多项关键项问题。

  北京庆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对《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施〔2008〕368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的有关要求落实不力,未严格履行针对受聘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职责,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且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企业对设备疏于管理,为施工现场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对北京庆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北京庆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重新审核北京庆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派遣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责令北京庆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对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停机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可使用,更换全部无证作业的施工升降机司机,并进行一般程序行政立案处罚;

  (三)依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7〕26号),从通报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将北京庆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信用评价等级直接降为“无星级”,期间限制该企业在京对外出租设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本市各参建单位应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引以为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自身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拆卸及相关各类资质资格审核等方面入手,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京发〔2017〕24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各项规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安全生产信用、安全生产责任四个体系的建设,加速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进程,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首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管控情况持续向好。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