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将推终身责任承诺制
29日,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市规划委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下称“办法”)。2月1日起,北京将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给相关责任主体套上“紧箍咒”。根据办法,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将扩展为八方,增加了关乎工程结构质量的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
八方主体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办法要求,全市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和为建设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于已经开工正在建设或者停工的项目,需要根据实施办法规定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并及时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备。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需要按要求继续签署授权书、承诺书,并在完成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报备。
需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在建设工程项目核准时,建设单位需要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信息档案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承诺书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信息档案由建设单位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永久保存。
办法明确,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规划委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落实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纳入北京市建设工程有关企业及人员动态监督管理,进行记分处理,给予信用惩戒。
今后,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工程项目,市规划委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市、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北京版实施办法突出五大特点
据介绍,相对住建部有关工程质量终身承诺制度的要求,北京市的实施办法突出了五大特点。首先突出了对工程结构质量的要求,增加了攸关工程结构质量的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进一步保证工程结构质量责任的落实。其次,将授权书和承诺书作为有关工程合同的附件。第三,强化了全过程承诺制度的落实。第四,规范细化了承诺书的格式内容。第五,要求工程项目现场公示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