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使用政策研究》课题承担单位遴选公告

15.03.2017  12:32
 

为做好北京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使用工作,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建材办)计划开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使用政策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北京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使用政策研究

二、课题内容

根据北京市建筑垃圾产生及消纳特点和建材产品的地域性需求,围绕制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使用政策开展专题研究。研究应“点面结合”,“”上调研国内外相关成功经验和先进可行的政策体系,并梳理本市现有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宏观政策构架方案;“”上分析本市当前关键环节政策措施,针对缺失环节进行重点研究,提出明确合理的补缺方案。在以上研究基础上,制定出本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使用的政策措施草案。

三、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30日前。

四、课题预算

课题经费预算18万元人民币。

五、定选原则

(一)申报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将被视为不合格,取消进入后续评审资格。

(二)市建筑节能建材办组织成立评审组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组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单位。若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放弃中选,评审组可以推荐排名其后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单位,并以此类推。

(三)遴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报名条件

(一)课题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 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2. 作为主编或参编单位,参与过国家、行业或地方建筑垃圾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

3. 具有建筑工程、建筑材料与制品、市政与环境等专业人员中级以上(含)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

4. 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理论素养,熟悉本市建筑垃圾相关工作情况,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

2. 作为主要起草人或编写人,参与过国家、行业或地方建筑垃圾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

3. 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七、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2);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人员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六)标准制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七项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提交。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报无效,我办将视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日期: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14:3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9层)。

 

附件:1.参选函

          2.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联系人:余芳;联系电话:59958939)

附件: 参选函.doc

附件: 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