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建设工程大宗建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采集》项目承担单位的遴选公告

10.08.2018  12:28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建材办)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2018年度建设工程大宗建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采集》项目承担单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2018年度建设工程大宗建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采集

  二、课题内容

  随着本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建材供应形势正逐步发生变化。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工作,需调查采集建设工程大宗建材市场供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钢筋、预拌混凝土及其制品、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建筑外窗等主要建材的区域产能和产量信息、价格信息、产品能耗信息、主流品牌和厂家信息、总体市场需求、产品在本市建设工程的实际供应情况等信息,并进行数据汇总和分析,最终形成分析报告。

  三、课题完成时限

  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8年度建设工程大宗建材市场供求信息调查采集》分析报告。

  四、课题预算

  本次课题经费预算12万元人民币。

  五、实施方式

  通过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与定选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后,委托定选单位开展研究。

  六、定选程序

  (一)市建筑节能建材办组织成立评审组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组首先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评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遴选评分表打分,推荐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市建筑节能建材办与中选候选人协商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若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放弃中选或双方未能签订委托协议书,则取消该单位的遴选资格,按综合评分顺序递补,由评审组确认排名在中选单位其后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遴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公示期结束后,由市建筑节能建材办与中选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七、课题承担基本条件

  (一)课题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需在参选函中确定主要负责的申报单位,其余单位可作为该申报单位的配合单位参与该项目,配合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两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队伍。申报单位主要从事建材行业咨询服务或建材产品检验等相关业务,具有开展项目的前期基础;具有项目调研所必需专业技术人员;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建材市场供应的相关情况,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

  2.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工作。

  八、评选标准

  (一)课题申报单位资格评审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1

  参选函

  2

  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3

  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4

  所列财政资金报价在项目预算范围内

  5

  提交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二)课题遴选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及所占分值

   1

机构条件

(30分)

  主营业务与项目内容有关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材行业咨询服务或建材产品检验等相关业务10分;牵头组织过1项建材调研项目10分,参与1项5分;最高30分)

   2

人员条件

(25分)

 项目组人员

 (15分)

  1.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且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15分);

  2. 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3-4人(10分);

  3. 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不足3人(5分)。

 项目负责人

 (10分)

  有开展建材行业调研相关项目经历(主持过1项5分,参与1项3分,最高10分)

   3

工作方案

(40分)

对建材供需形势及潜在问题分析准确(0-10分)

研究目标清晰,阶段划分合理(0-10分)

调研对象选取合理,项目技术路线可行(0-20分)

   4

遴选报价

(5分)

项目支出预算以及测算依据合理(0-5分)

  九、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2);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技术能力及业绩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项目负责人技术能力及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申报单位、配合单位参与本项目人员的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八)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六份,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报无效;因此造成我单位工作损失的,我单位将视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9层)

  (三)报送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持法人代表证件(身份证)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件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1.参选函

                          2.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联系人:陈慧娜;联系电话:59958948,59958967)

附件: 1.参选函.docx

附件: 2.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