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建房引起纷争 诉至法院请求拆除

11.08.2015  17:06
  韩先生与周先生系前后邻居,周先生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楼房,韩先生认为周先生建楼房遮挡自己房屋的通风、采光,故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周先生自行拆除房屋北正房二层。

  原告韩先生诉称:原被告双方为前后邻居,韩先生家居后,周先生家居前,两家相邻居住多年,关系一般。2015年5-6月,周先生未通知韩先生且未经顺义区李桥镇土地科批准,私自在自家宅基地北侧建设北正房二层,直接影响韩先生家的通风和采光,韩先生多次找到村委会、镇土地科组织调解协商未果,周先生还继续修建,韩先生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周先生自行拆除所建的北正房二层。

  被告周先生辩称:被告是在自己的宅基地使用范围内翻建老房,属于合理的行为,应该受法律保护。而且在2015年春节前后,李桥村委会告诉村民建房不能超过7.5米,7.5米显然是二层楼高度,可以看出李桥村对村民翻建二层不加干涉。目前李桥村村民自建的二层、三层的建筑非常多,并不是被告一家。被告家庭人口众多,没有能力申请商品房或者其他保障型住房,建设二层是解决的唯一办法。而且原告要求拆除的主要原因是影响其通风和采光,但原告未能就此提供相关证据,事实上,新建的房屋并不影响原告的通风和采光。况且被告在盖新房子时向南进了一米左右,双方房屋现在的距离比以前还宽。涉诉房屋是被告倾尽全部积蓄的全部住房,目前工程已经完工,被告坚决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拆除涉诉的第二层楼房。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