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院“四举措”有效破解渎职线索发现难问题
“查案无线索,线索发现难”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制约着反渎工作的发展。近年来,延庆院不断探索破解渎职线索发现难问题的对策,总结出从四个方面获取案件线索的工作方法,2010年以来,共获取渎职案件线索45件45人,其中立案27件27人,移送公安局、延庆院反贪局13件13人。延庆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内部交流中发现线索
反渎部门应加强与本院内设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的案件资源,借助与这些业务部门接触案件、审阅卷宗的机会,从不正常的执法现象背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多方面、多角度挖掘渎职线索。2010年以来,延庆院获取的渎职犯罪线索中有5件6人来源于本院相关部门移送,其中,举报中心移送1件2人,反贪局移送2件2人,公诉处移送1件1人,侦监处移送1件1人。如,2012年初,侦查人员在查阅延庆院一起已结案件的卷宗时,发现延庆镇副镇长张某某贪污案件中存在渎职犯罪线索。经过反复探讨,侦查人员从拆迁档案中涉及到的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入手,通过工商局、建委、规划局、土地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筛查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的真伪,最终发现了耿某某伙同王某某提供的营业执照涉嫌伪造的重大线索,同时确定了张某某在任副镇长主管拆迁过程中,涉嫌玩忽职守致使耿某某伪造营业执照诈骗拆迁款70余万元得逞的重大案件线索。
二、外部沟通中共享线索
纪检、安监局、公安局、工商税务等部门,大都有查处重大违法违纪、行政刑事、职务犯罪案件等职责,容易发现反渎案件线索。延庆院反渎局长期与公安、税务等部门保持联系,力求多层次、多渠道收集案源。2015年,延庆院反渎局共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渎职案件线索2件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2人,移送的线索均已立案。如,今年6月,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将已经办结正在公诉阶段的刘某某的玩忽职守线索移送延庆院反渎局。后延庆院侦查人员了解到延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正在办理一件公安民警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案件,并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涉嫌滥用职权的证据大部分已经查清,涉嫌受贿的线索需要进一步侦查,经过协调,公安机关将这一犯罪线索移送我局。
三、现有案件中挖掘线索
渎职犯罪与权钱交易密切联系,渎职犯罪背后往往隐藏着其它犯罪,其它犯罪线索背后也包含着渎职犯罪线索,因此在自侦案件中,从现有案件中获取新的线索更容易、成案率也更高。上述45件线索中,从现有案件中深挖获取的线索有37件,占线索总数的82%。如国家智能电网项目窝串案中,延庆院反渎部门通过“办此案寻彼案”、“办此次犯罪及于彼次犯罪”的方法,从现有案件的相关线索出发,顺藤摸瓜,深挖彻查,从而发现新的侦查对象,挖出新的线索。
四、证人言谈中捕捉线索
案件查办中,接触最多的是证人。证人不但了解案件事实,也是有关线索的知情人,但其本人并不一定知道这是线索,他可能提供了现象,其本质要靠侦查人员挖掘、分析、调查、总结。如,在办理张某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中,取证结束后,侦查人员与证人聊天,问:“你们村拆迁补偿公平吗?”证人说:“公平啥,都是暗箱操作。丁某拆迁的房子没有我家多,我家才三十多万,听说他补偿了八十多万”。凭借职业敏感,侦查人员觉得这是一条渎职犯罪线索,于是马上查阅补偿汇总表,经过摸排,最终证实丁某向拆迁组提供伪造的土地使用证,非法骗取补偿款50余万元,负责收取证件和复核证件的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