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法院构建“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新格局

20.10.2017  17:35
  为着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实现案件精确分流,强化速裁工作,延庆法院构建特邀调解工作“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即:工作标准制度化、调解流程模块化、诉调对接规范化,构建调解工作新格局。

  特邀调解员工作“制度化”。当前特邀调解工作制度的实施已形成规模,但相关规定较宏观,具体运用时较难把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特邀调解员工作效率。对此,延庆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规定(试行)》。明确特邀调解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的验收标准。工作内容不再局限于调解工作,还需从事送达、证据交换、当事人地址确认、争议焦点归纳等审判辅助性工作,该举措确保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有章可循、重点突出,避免做“无用功”。

  特邀调解工作“模块化”。延庆法院根据辖区实际及延庆法院受理案件情况制定了包括离婚、继承、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等10余类常见案件类型的审判要素表、庭审笔录模板,并将模板通用部分共享给特邀调解员。同时针对特邀调解员的工作需要,制定特邀调解员专用调解笔录、调解协议、证据交换清单等模板。模板采用电子版和纸制版两种形式,特邀调解员将协助、指导当事人填写纸质要素表及相关模板,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手机APP下载相关模板或者利用电脑填充电子模板,并进行打印和签字确认。模块化审判方式确保每个案件、每个流程都有章可循,不但统一了裁判标准,更极大提高了调解效能。

  诉调对接“规范化”。为简化诉调对接手续,实现诉调对接顺畅高效,延庆法院严格规范特邀调解室工作与业务庭对接的程序。明确了包括案件移交、诉讼材料交接、当事人分歧意见、证据交换质证意见的归纳提示等内容,同时指派审判庭专人与特邀调解室定点对接,相应地制定了案件交接记录本,保证特邀调解工作程序严密。如案件未能调解成功,通过庭前辅助与开庭审理工作对接机制,庭前辅助工作成果将被有效带入案件审理程序,有利于法官理清审理思路,最快时间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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