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法院“庭长下乡”、“法官下乡”办案掠影

14.10.2014  18:39
  延庆县人民法院立足于延庆县辖区农村广、山区多、人口分布不均等地域情况,将“走出去”办案作为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让庭长和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走出去”,到田间地头、农户院落、基层村组织参与文书送达、勘验取证、巡回审判、判后回访以及参与联动综治等工作,在便民诉讼、矛盾化解、法官带教、宣法普法、综治联动五个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八达岭法庭:巡回审判接地气 服务群众零距离

  “没想到法官还会上门来给我开庭,真是太感谢了”。 年近八旬、身患疾病的季大爷激动地说,“法官宁愿自己多辛苦,也不让我们老两口多跑腿,真心是为老百姓着想”。

  2014年4月9日,延庆法院八达岭法庭法官管红颖开展下乡办案,来到延庆镇付余屯村,开庭审理一起父母二人因疾病缠身行动不便起诉三子女索要赡养费的案件,最终说服了子女给父母掏了“养老钱”。

  季大爷和老伴身患疾病,需常年服药。三子女却不闻不问,二位老人倍感凄凉,一气之下将子女三人告上法庭。

  接到案件后,管红颖法官了解到两位老人行动不便。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安抚原告二位老人的激动情绪,使家庭矛盾得到圆满解决,管法官决定下乡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前,管法官多次找到老人的三个子女做工作。三子女被法官的诚心打动,表示一定按期到庭参加诉讼。管法官了解到三子女并不是真的不愿履行赡养义务,而是与老人之间存在误会。庭审过程中,两位老人眼含热泪地诉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由于老两口情绪过于激动,管法官不得不中途休庭,帮助老人服下药物,待老人情绪平复后才继续庭审。

  管法官举案说法,向三被告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三被告充分认识到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管法官接着站在子女的立场上,劝解两位老人,让老人与子女充分交换意见,消弭了两代人之间的隔阂,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在管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三子女同意按月给付父母赡养费,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多陪陪父母。

              行政庭:对待当事人不戴有色眼镜

  为查明案件事实,行政庭庭长张文斌带领杜亿、高欣两位法官在2014年4月2日和3日连续两天深入田间地头为当事人送达并实地勘察。

  4月2日,行政庭一行人驱车来到位于延庆县东北部的偏远山区大庄科乡王庄村对第三人——年逾七十的王大伯进行送达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到了王大伯家里,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王大伯认为自己被追加为第三人会影响自己在村里的声誉,对法院极为不满,拒不签收送达手续,拒绝配合法官工作。张庭长和两位法官耐心听完王大伯发了满腹的牢骚,王大伯便径自走到屋外去拾掇柴禾。张庭长摘下了陪伴他多年的近视镜,俯下身,弓着腰,眯着眼吃力地帮老人捡拾柴禾。张庭长多年前配的近视镜一到太阳下就变色,每次户外办案,张庭长都习惯性地摘下眼镜。“戴‘有色眼镜’办案会和当事人产生距离,也有损法官形象。”张庭长的妻子好几次想陪他去配个新的,节俭的张庭长却不同意。

  “一看这架势就知道你不是个农把式!”王大伯瞟了张庭长一眼,不屑地说。

  “您不知道,我就是从村里出去的,从小就干农活。只不过我这个高度近视眼儿,摘了眼镜就成半个瞎子了,还怎么当农把式?

  “那你就戴上呗!

  “我这眼镜,一到太阳底下就有色。对待你们当事人,我哪敢戴‘有色眼镜’啊!

  王大伯终于露出了笑脸:“你这法官还行,没什么架子!”张庭长就这样用他特有的幽默打开了僵局。

  两位法官向王大伯详细介绍了行政诉讼的有关程序和手续。听完两位法官析法明理之后,王大伯依法领取了开庭手续,向法官们讲述了涉案土地的相关情况。

  王大伯把张庭长和两位法官送到车上,紧紧地握住张庭长的手:“你们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以后有需要就打电话,我一定积极配合!

  4月3日,张文斌庭长带领两位法官来到张山营镇晏家堡村。该村的杜某和刘某因宅基地纠纷结怨多年。近日,刘某诉至延庆法院请求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在杜某名下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为妥善处理案件,最大程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张文斌庭长及两位法官对争议土地进行了实地测量,并就该地的历史来源、权属变更等情况询问了本村多位村民及村干部,使案件事实得以进一步清晰。

  张庭长和两位法官离开时已接近中午一点,三个人还没吃午饭,一上午也没来得及喝上一口水。

  “法官也真是不容易啊!”几位村民感慨地说。

             永宁法庭:老法官冒酷暑顶危险上房勘察取证

  “冯法官,您都五十多了,这么高的二层楼房,太危险了,您就不要上去查看了”,原告王某和被告吴某齐声对冯慧林法官说。

  “我今天来就是为您们二位解决矛盾的,再危险我也得上”,冯慧林法官说。这是延庆法院永宁法庭法官冯慧林在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查时与当事人之间的对话。为了准确查明事实,永宁法庭办案人员冒着酷暑和危险上房对涉案房檐进行测量。

  原告王某居西,被告吴某居东。2012年被告翻建房屋,占用了该走道,建造了一栋二层楼房。被告新建的二层楼房与原告家的北房并不平行,且其房檐西侧延伸超过原告家最东边北房的房顶。后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拆除其西边的全部房檐。被告以原告家的北房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由,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对立情绪激烈,法官多次进行调解,均未成功。为了准确查明事实,办案人员顶着35℃的酷暑,冒着危险上房对涉案房檐进行测量。

  承办法官深入现场,认真办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经过勘察,法官进一步查清了案件事实和双方争议的焦点,缓和了双方激烈的对抗情绪,为彻底化解矛盾,消除邻里纠纷奠定了基础。

  近年,农民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新建房屋的行为越来越多。随之出现的排除妨害、宅基地纠纷等案件也越来越多。此类纠纷,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大,案件处理难度大,容易引起涉诉信访。延庆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坚持深入现场,把握案件审理节奏,花大气力进行调解,注重疏导当事人情绪,注重判决的说理性和可执行性,力争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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