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法院为11名农民发放执行案款11万余元

02.01.2020  15:41

12月31日,延庆法院为17位农民发放执行案款11万余元,让农民朋友在寒冬时节感受到司法传递的温度。

卓某等17位申请执行人系延庆区某村村民,2011年与北京某文化公司签订了土地承租合同,双方就承包地亩数、租期、租金、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卓某等人将约定的承包土地交给北京某文化公司经营使用。因该文化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2019年租金,卓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租金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延庆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卓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生效后,北京某文化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租金给付义务,卓某等17位农民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延庆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该公司寄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但法律文书签收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期间,承办法官向卓某等17位申请执行人做好明理释法工作,争取其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为保证卓某等人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土地承包金,承办法官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调查该公司财产线索,并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工作,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失信对公司发展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该公司表示将尽快把所欠租金连本带息给付卓某等人。不久后,该公司将涉案钱款交至延庆法院。案款发放现场,延庆法院执行干警逐一核对申请人信息,为他们办理领款手续。

2020年,延庆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权益的及时兑现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