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联合治理露天烧烤

02.07.2015  11:10

  1.明确县城东至大秦铁路、南至百泉路、西至西环城路—延康路、北至庆隆街区域内禁止露天烧烤,当空气质量预警二级(橙色)及以上污染时,全县范围禁止露天烧烤。2.环保、城管、工商、食药等部门分别开展摸底调查,并建立联合执法基础台账。3.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对无照经营的予以取缔,对有证照经营的逐一约谈,责令整改。截至目前,共取缔无照经营商户2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