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检察院探索“综合受理平台”建设的做法与成效

21.05.2015  10:14

      为适应检察工作的新需要,实现对外检务办理的便捷、公开、高效,经近8个月的筹备改造,2015年1月,延庆县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成了集案件管理、控告申诉举报受理、律师接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延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中心”。经过近半年的试运行,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延庆县检察院的主要做法:

  一、院党组高度重视,以发展的眼光,前瞻性地推进综合受理“平台”建设

  延庆县检察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检务接待和案件管理规范化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段福华多次对延庆县检察院的检务接待场所布局、检务接待、事项办理工作流程听取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延庆县检察院检务接待工作中存在部门之间“各自为战”、“多点接待”、“办公室接待”、来访人安检不到位等现象。这种办公模式,不仅造成了检务工作的不规范,办事人员不方便,更存在安全隐患。对此延庆县检察院党组及时决策,探索建设延庆县检察院综合受理平台“检务中心”,并指派控申部门、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到兄弟院学习取经,吸收好的做法加以借鉴,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探索具有延庆院特色综合平台建设模式。

  二、整合检察功能,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检务办理便捷化

  在调研的基础上,延庆县检察院选择了对外检务交流比较多,事项办理量大,且上级有规范性要求的控申接待、案件管理、行贿档案查询、律师接待、信息查询作为延庆县检察院“检务中心”办理的主要事项。与此相关的控申部门、案管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作为综合受理平台的“窗口”部门。目前延庆县检察院“检务中心”办事大厅共设立控申接待、案件管理、行贿档案查询、律师接待四个接待窗口,负责办理所辖事项,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间,简化了办事流程,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让来访人或办事人员只要到“检务中心”就可以完成自己所办事项,极大的方便了来访办事群众,以前那种直接进入办公区送卷、办公室接待律师,甚至办事人员满楼乱找的现象不见了。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延庆县检察院“检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118批144人次、受理各类案件25件;接收各类案件117件,卷宗368册;接待律师15批次;办理行贿档案查询71件次,来访人员对延庆县检察院的“一站式”服务表示满意。

  三、提升硬件服务水平,营造舒适接待环境,实现不同功能的综合利用

  延庆县检察院“检务中心”建设之初,就充分考虑了功能的综合性,根据控申接待、案件管理、未成年人心里疏导等不同功能进行改造建设,按照高检及市院的要求和标准设置了九个专用接待室,一个安检区、一个特殊来访接待区,满足了控申接待、律师阅卷、安全检查等要求。同时在办事大厅安装了触摸查询系统,大屏幕LED宣传墙,提供十余种检察宣传手册、法律书籍等,给来访人营造舒适的办事、等候环境。安检区保证了来访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办事大厅;特殊接待区主要是接待延庆县检察院已备案的老上访户及有闹访、滞留行为的信访人。不同功能区的设置,保证了“检务中心”的工作秩序。

  四、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以制度促管理,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自检务中心成立以来,延庆县检察院不断探索相关制度建设,坚持以“精细化”为标准,变依靠经验管理为依靠制度管理、变粗放式管理为精细化管理。一是完善各项制度。“检务中心”投入使用后,延庆县检察院及时出台《延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中心管理办法》、《延庆县人民检察院安全检查工作规定》、《延庆县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及应急处置实施细则》等,对岗位配置、人员管理、工作流程、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进行规范。二是严格管理,以岗定责。三个部门专人专岗,由本部门负责管理考核;从规范着装、文明用语等工作细节抓起,展示延庆县检察院良好形象。三是注重意见反馈。“检务中心”投入使用后,为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控申处制作了《来访人意见反馈表》,通过来访人的视角对接待环节、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存在问题等进行反馈,及时改正。如针对律师反映的“律师不应进行安检”的问题,延庆县检察院经研究后,把律师“必须安检”改为“证件查验”,得到了律师的认可。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