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09.01.2017 19:03
本文来源: 林业网
这是记者5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广西现有天然林面积9886.63万亩,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1.7%,全部未纳入天保工程区。一直以来,广西对天然林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或只能进行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据统计,2014-2015年广西天然林年凭证采伐量约10万立方米,占天然林采伐限额的4.6%,占总采伐量的0.3%。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陆志星介绍,2016年7月,国家林业局将广西确定为第二批开展天然工程区外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的6个省份之一。目前,广西已确定桂林、玉林、百色、贺州、河池等5个设区市作为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的试点,并已将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分解到14个市、56个县(市、区)。
2016年8月,财政部拨付广西3.3814亿元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其中国有天然林停伐补助2027万元。目前,国有林场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已全部分解拨付到位。
据介绍,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列入2017年重点工作,同时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遥感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开发林业空间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实现对护林工作的区、市、县、乡镇四级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遥感监测、卫片执法,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监测手段和技术水平。(记者 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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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7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