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的通知》

26.06.2015  19:40
北京广播电视台,区县广电中心及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的通知》(新广电发[2015]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尽快组织本单位主持人和嘉宾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