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市广播事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北京电视台第一任台长汪小为同志逝世
中国共产党党员,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原北京市广播事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北京电视台台长(享受正局级待遇,副部级医疗待遇),原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离休干部汪小为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2月25日2时逝世,享年93岁。
汪小为同志1922年6月出生于江苏省灌云县,1939年9月肄业于海州师范学校,1940年11月入党。历任灌云县河北行署青年抗日队队员、灌云县委敌工部工作员、八路军南进支队宣传员、淮海抗日军政干校学员、淮海文工团分队长、东灌沐中心县委敌工股长、新四军3师10旅文工团分队长、淮海军分区文训大队中队长、大队长,新四军3师10旅文工团长、东北民主联军五师宣传队长、嫩江省龙东县塔哈区委第一书记、区长、第4野战军49军政治部宣传科长、《柳州日报》社副社长、中南人民广播电台编辑部主任、武汉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地播部市台组组长、中央广播局党委学习室主任、中央马列学院学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首都部主任、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副书记、副台长、北京市广播事业局副书记、副局长兼北京电视台台长(正局级待遇),1985年8月离休。
战争年代,他先后参加过包围长春、辽沈、平津、渡江、衡宝、广西各大战役,采编了许多战地通讯和新闻报道,在全国范围内刊发。他的足迹遍布苏北、华南、东北、华北、中南地区和西藏老少边穷地区,他的一生,可以说是南征北战,为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努力奋斗的一生。解放后,中央军委给他颁发“解放东北纪念章”、“解放华北纪念章”、“解放中南纪念章”,中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授予他从事新闻工作五十周年荣誉证书,1995年,中国文联、中国记协授予他全国百佳老电视工作者奖章,2015年9月,中共中央授予他“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他把毕生精力全部奉献给党的思想宣传阵地和新中国广播电视事业,是北京广播电视事业的先行者、开拓者,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和北京电视台的主要奠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