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监督工作交流会议召开

06.11.2015  14:26

  广东人大网讯 11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人大监督工作交流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交流我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经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上来,把中央和省委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中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为我省制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人大监督工作交流会议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强调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对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会议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围绕当前人大监督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方面进行交流,总结近年来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提出今后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既有对司法工作、财政预算等重点领域监督的思考,也有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科学性、实效性方面的探讨。

  黄龙云作会议总结讲话,他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要通过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展开监督,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得到充分反映,推动问题的解决,使人大监督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黄龙云强调,广东人大监督工作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必须依法监督,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监督,依法履职。人大监督要注重法定程序,避免随意性,才能保证监督的长久性、持续性和有效性;二是必须认真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必须走近人民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思考并找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监督工作才能走得稳、走得远,有力量;三是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工作一定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有关开展监督工作的计划、监督的重点和重大事项,人大常委会党组都要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黄龙云强调,人大监督工作必须把握三个要件,一是要把握好中央、省委关于改革顶层设计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握好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结合,使监督具有前瞻性、导向性、针对性、实效性,为改革扫除障碍、保驾护航;二是要把握公开的原则以及阶段性解决问题取得成效的要求,除不宜公开的特殊问题外,监督的开展必须公开进行,对于监督不能一步到位解决的问题,要着力于推动阶段性解决问题;三是监督工作要务实,监督大问题要小切入,积小进步为大进步,积累不断实现的小成果为大成果。

  黄龙云强调,人大监督工作必须构建三个平台,一是要积极建设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资源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各地人大常委会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为人大监督工作找到新的着力点;二是要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有序参与人大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的制度机制平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积极作用,增强人大监督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三是要建设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平台,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作用。要通过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组织代表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将代表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更好地督促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具有更扎实的民意基础。要通过组织履职学习培训等不断提高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履职能力,推动代表履行好监督职责,人大监督才能大有作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陈小川、陈继兴,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并作专题发言,省人大环资委,深圳市、湛江市及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中山市小榄镇人大等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发言,交流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依法治省办,以及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部分镇(乡)人大主席或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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