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对2015年预算评审原则进行集中宣讲

13.02.2015  18:42

 

 

   

  2月11日,市科委联合市财政局、市评审中心举办了2015年评审原则培训会,旨在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费管理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市财政局和市科委根据新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原有的评审原则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出台了2015年评审原则。新版评审原则有四点变化:

  一、减轻评审资料准备负担

  经费预算科目由11+5变成了11+1,间接费用不再准备评审资料,项目执行时根据实际需求据实列支。

  二、减少经费核算比例要求

  有比例要求的预算科目由原来5个减少为3个。其中:原劳务费15%、咨询费15%的比例取消;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要求据实列支,如超出直接费用50%以上,需进一步提供相应资料;差旅费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财政经费的20%;间接费用根据承担单位性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相应比例核定。

  三、提高间接经费使用额度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间接费用额度由原来的13%提高到了15%。

  四、经费列支范围更符合科技研发实际需求

  劳务费中增加了项目(课题)组成员的劳务性费用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等费用。

  培训会上,市财政局科技文化处胡威和市评审中心杨洁,对《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和新版评审原则内容给大家做了报告,之后由市科委条财处关蕾针对新版评审原则的变化和重点事项给大家做具体分析讲解。     

  承担市科委科技项目(课题)的1000多名来自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的科技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会。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新办法的发布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研究热情,培训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加深了对科技经费管理政策的理解,有助于提高评审质量。

  

  此次培训的相关内容见以下附件:

   1、2015年北京市科技项目评审原则宣讲会杨洁发言稿.doc

   2、2015年经费预算培训(ppt).ppt

   3、市科委2015年项目(课题)评审工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