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报名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原则上需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的专业应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具有博士授权的学科,具有发展潜力的教学一线教师;
2、年龄40岁以下;
3、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有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二、实行依托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开展选派工作
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申请人《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
2、申请人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一致。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三、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
申请人研修计划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研修计划将作为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及对被选派人员回国后效益评估的依据。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未提交外方邀请信及邀请信不符要求、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均被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邀请信主要表现在无外方导师签字,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
2、留学回国未满五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3、未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保证”一栏签字。
4、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已预先支付的经费不予退还,因此,一旦申请人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批准,无论何种原因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派出或提出缩短访学时间等,申请人须返还学校支付的经费。
五、时间安排
院系2012年2月28日之前提出人选(附表),学校统一组织评审遴选确定最终派出人选。
各院系要按照按需按强派遣,保证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研修计划,凡研修计划不详实、缺乏可行性者将不予推荐。
另请注意:该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只能选其一,否则申请作废。
详情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 http://www.csc.edu,cn )查阅。
申请批准者请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由基层学院出具,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 [email protected] 。
请各院系及相关教师认真填写申请表,阅读留学基金委文件,取得国外研究机构邀请函。认真做好该项目的选派工作。
附件(请在人事处主页文档下载中下载):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个人申请表(此表为校内申请表非留学基金委申请表)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院系推荐表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申请批准后同时附与留学基金委申请表中)
人事处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