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科学谋划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

05.02.2017  08:13
   中国林业网2月4日讯     “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将完成国家林业局《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6-2020年)》造林任务534万亩,根据正在编制的《黑龙江省2016-2020年造林绿化规划》,2017年,黑龙江省预计将安排造林100万亩以上。黑龙江省林业厅科学谋划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以三北工程为重点,突出防护林新造和修复、沙化地治理,提升防护林质量。
  二是完成2017年中央补贴造林任务,保证按时施工,达到国家补贴试点造林建设要求。
  三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绿化工作。在2016年省委新农村办组织美丽乡村检查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美丽乡村绿化建设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村引领作用。积极与省委农村办沟通协调,尽早明确2017年任务,按照《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绿化标准要求(试行)》,加快推进我省美丽乡村绿化工作,推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四是落实河长制工作阶段目标任务。摸清江河源头水源涵养林建设现状,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推进公益林建设,全面重点保护,实现阶段性目标。
  五是转换造林机制,积极引导生态经济林建设。转换造林主体,大力发展公司化造林、农民合作社化造林,积极探索PPP造林模式。发挥其聚土地、聚资金的优势,化解造林面临的实际困难。转换造林绿化管理方式,由过去的运动员和裁判员向裁判员转变,做好作业设计、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并且做好公司化、农民合作化造林国家和省资金补助落实工作。大力发展经济林。在适宜地区倡导发展樟子松嫁接红松、大果榛子等经济价值高的生态经济型树种,将林业发展融入区域经济发展之中,提高农民造林意愿,增强林业发展后劲。
  六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通过大型义务植树活动带动义务植树的深入开展。会同共青团、妇联、武警部队等单位积极开展“青少年植树活动”、“巾帼春绿行动”、“共建爱民林”等营造纪念林活动,发动爱心企业捐建爱心公益林,履行公民植树义务,承担企业责任。不断丰富与拓展履行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搞好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完善义务植树的组织管理,加强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工作。(蒋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