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科学谋划2016年造林绿化重点工作
20.01.2016 10:00
本文来源: 林业网
第一、科学合理的落实好年度造林任务。2016年的造林将积极和发展规划处沟通,本着自下而上原则,逐级上报各地造林能力,坚持基层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年度造林任务,抓实造林面积,注重造林质量。
第二、积极推进美丽乡村绿化工作。按照《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绿化标准要求(试行)》,加快推进全省美丽乡村绿化工作,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打造碧水蓝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第三、积极倡导发展生态经济林。在适宜地区大力发展樟子松嫁接红松、大果榛子等经济价值高的生态经济型树种,将林业发展融入区域经济发展之中,提高农民造林意愿,增强林业发展后劲,促进林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第四、做好各级造林核查工作。要根据年度造林实际,合理确定核查项目和比例,明确核查要求,保证年度核查工作正规有序开展。同时积极做好迎国检工作。
第五、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和技术指导。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审议通过,有待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进行审批,为保证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继续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和宣传力度,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国家这一惠民政策的内容,增强农民对退耕还林政策的信任度,提高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对退耕还林管理队伍进行政策、技术培训,提高退耕还林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保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指导各地落实好实施退耕还林的地块,督导各地及时与退耕还林农户签定新版本退耕还林合同,并加强对各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一是通过大型义务植树活动带动义务植树的深入开展。继续组织开展省市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省直机关干部义务植树活动;会同新闻媒体组织社会志愿者开展主题植树活动;会同共青团、妇联、武警部队等开展“青少年植树活动”、“巾帼春绿行动”、“共建爱民林”等营造纪念林活动;发动爱心企业捐建爱心公益林,履行公民植树义务,承担企业责任。二是不断丰富与拓展履行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把义务植树实现形式由注重植树造林向植树造林、绿地认建认养、抚育管护、古树名木保护、科研试验、绿化公益宣传、以资代劳等多形式转变。三是搞好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明年全省要继续抓好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在做好以往义务植树基地的养护管理基础上,不断拓展义务植树基地化规模。四是完善义务植树的组织管理。对《黑龙江省义务植树登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二年多以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结合国家绿委关于义务植树统计方式的调整,进一步完善我省义务植树登记考核管理办法。五是搞好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工作。摸清底数,为全面深入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打好基础。(蒋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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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6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