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31.01.2018  09:46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2018年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     

  2018年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

  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建设里程将连续第三年超过300公里,大多数新开工线路将进入结构施工阶段,规模建设和管理资源的矛盾更加突显,质量安全管理压力加大、形势严峻。新时代新形势下,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提升监管水平,抓实做细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全市轨道交通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受控。

  一、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

  一是组织制定《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总结固化安全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研究解决安全质量管理突出问题,明确界定参建单位和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机制措施。二是研究制定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和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三是研究制定加强盾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制度措施,规范盾构机进场报验、吊装,严格利旧使用管理,提高设备故障安全处置水平。四是研究制定适应我市轨道交通工程特点的起重机械技术管理规范,明确竖井提升系统、龙门吊、架桥机等设备的进场验收、定期检查的内容、标准,提升专业技术保障能力。五是研究细化市、区两级监管机构监管界面,明确跨区项目属地监管主体,完善市、区协同监管机制。六是深化月度专项执法整治,促进关键节点条件核查、洞内运输管控和质量验收等制度、标准的落地实施。

  二、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管控水平

  一是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以试点为契机,促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推动落实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二是开展监理单位向监督机构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试点工作,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完善报告内容、流程,构建监理、监督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协同机制,汇聚监管合力。三是深化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工作,加强评估项目管理,优化评估、监督对接机制,有效利用评估成果,实现项目安全质量差别化、精细化监管及“两场”联动。四是支持企业开展安全质量管理技术创新。推进暗挖机械化施工、地下水处理技术和“五小成果”应用,开展第二届“五小成果”评选活动,提升安全质量保障水平。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培训方式,丰富“每季一会”“每月一讲”内容,规范可视化交底、体验式教育、班前讲话等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全覆盖、多层次和经常化。

  三、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考评管理

  一是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安全管理专委会在本市开展暗挖掘进施工和盾构施工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活动,组织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技能竞赛,推进标准化建设重心下移、回归本体。二是组织编制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压实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涉及的主要岗位及工种标准化建设责任,引导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岗位。三是以质量验收信息化、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信息化为抓手,实现质量验收及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质量验收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工作。四是研究完善施工现场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工作,试点工程风险状态及主要工序质量责任铭牌现场标识,并通过二维码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显示。五是及时总结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完善考评结果与绿色安全工地评价、责任主体信用评价对接机制,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考评信息,有效引导、调动参建单位标准化建设的主观能动性。

  四、推进绿色安全建造,推动行业升级

  一是全力推进轨道交通明挖基坑防尘隔离棚建设工作。完成19号线一期积水潭站、12号线三元桥站、17号线一期香河园站、机场线西延北新桥站4个试点项目的建设、验收工作,研究制定防尘隔离棚建设标准化图集,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二是推进部品部件工厂化预制、现场装配施工工作。做好19号线新发地站、17号线亦庄站前区南站、香河园站、7号线东延黄厂村站、3号线一期体育中心站等项目站内非受力构件工厂化预制试点,鼓励施工企业(集团)开展钢筋骨架、钢构件等集约化加工,现场装配式施工,促进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三是持续改进职业健康环境,严格管控土方开挖、喷射混凝土、焊接作业、临时支护拆除等重点工序,引导实施精准抑尘、降尘措施,禁止使用排放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四是组织研究绿色建造配套措施,鼓励参建单位积极参与绿色安全建造。组织建设单位开展绿色安全建造课题研究,开展绿色建造技术和施工观摩交流活动。五是落实大气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扬尘污染及废弃、废水、废渣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