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墙保温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15.04.2015 04:52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区县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外墙保温材料供应单位:
为加强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墙保温材料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使用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公消字〔2012〕39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于2015年4月起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墙保温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用外墙保温材料的采购合同、进场验收资料、材料复试资料和采购备案政策执行情况等。
(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墙保温材料专项备案产品的质量状况抽查。
二、组织形式
(一)自查阶段
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应加强对本区域内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联合检查阶段
由市建筑节能建材办分别联合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各区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立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
(联系电话:59958938,59958940)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5.04.2015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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