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2018年第五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25.12.2018 19:31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农机鉴[2018]1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山东龙口凯祥有限公司等147家企业生产的432种产品(见附件)通过部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8年12月28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鉴定四室。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调查线索,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10-5919915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10-59199062。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邮编:100122,收件人:鉴定四室。
附件: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通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五批).xls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12月24日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25.12.2018 19:3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试验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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