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安全督查中心实施2015年第三期督查问题移送

16.03.2015  12:19

  根据《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督查工作规则》规定,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督查中心)实施了年度第三次安全督查移送,督促行业企业按期整改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已向行业监管单位和市属国有交通企业移送各类问题隐患200余项。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2月份,督查中心重点对本市地面公交、省际客运、机动车维修企业、“两客一危”和“四站两场”等交通行业企业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数据看,省际客运场站与“四站两场”周边非法运营车辆揽客和业内出租车议价经营现象较为突出;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出租车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末端落实还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不重视性问题较为普遍。

  为有效解决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推进行业企业安全发展,针对下一步工作,行业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所属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尤其要针对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 规章制度 松弛,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滑坡的行业企业,要持续关注并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省际客运场站周边站外揽客,要狠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盯防,不断加强对当前运输市场秩序监管。同时,各交通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是否还有缺项,并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