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2015年第一次爱国卫生委员会会议

28.05.2015  13:5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5月28日上午,王贵副校长在行政楼203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我校2015年第一次爱国卫生委员会会议。党办、校办、学工办、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国资处、北区办、后勤集团、校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有关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首先由国资处后勤办汇报了我校的控烟活动方案及分工,并对《北京化工大学控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解释说明。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我校将从2015年6月1日起实行全面控烟。为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爱国卫生委员会将从5月29日起进行全校范围的控烟宣传。

参会各部门针对控烟活动方案和相关文件,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贵副校长讲话

王贵副校长在听取了汇报和发言后指出,教育部、卫生部、北京市对于校园控烟工作要求严、标准高,参会各部门提出的建议都很好,国资处要在各部门建议的基础上对《北京化工大学控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细化、充实,加强可操作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务必做到制度“落地”,取得切实效果。

政策解读:《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2015年6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控烟法规将实施。北京全市范围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将禁止吸烟;室外也对吸烟多有限制,如排队时禁止吸烟。违者将被处以个人最高200元,单位最高10000元罚款,这是国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为接轨的一部地方性法规。全市设立统一举报电话12320,市民也可关注“无烟北京”进行投诉。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于2014年11月28日由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这部《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最全面控烟立法”,规定今后北京市所有“带顶的、带盖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同时,幼儿园、中小学校、文保单位、体育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室外公共场所也被列入全面禁烟范围。违反禁令的烟民,最高将罚款200元。违规设立吸烟区的单位和机构最高可罚款3万元。

政策全文链接:
http://www.bj.xinhuanet.com/bjyw/2014-12/11/c_1113598915.htm
 


供稿单位:国资处 | 摄影:江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