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拨付2015年第一、二批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

20.03.2015  17:48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3]6号)相关规定,经评估、公示、发布等环节,共有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有限公司等两批次39家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其中21家单位通过强制性审核)。
  根据相关规定,向39家单位安排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额度详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于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将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并办理拨款事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于凤菊;联系电话:6415588-0515;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李 旭 5205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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