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迎接国务院2015- 2016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工作安排

25.08.2016  19:46

本市将建立区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机制

      本报讯(记者 金可)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本市关于迎接国务院2015-2016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工作安排。据介绍,本市已连续4年制定实施质量发展年度行动计划推动质量发展。目前,已建成国内最为严格的以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主体的地方环保标准体系等。今后,本市将建立区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机制,起草制定《北京市区政府质量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会议指出,质量是城市的生命,是城市的软实力、竞争力,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推动“北京制造”向“北京创造”转变,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设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全市在各项工作中要全面加强质量理念,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科技创新,提升全市质量工作水平。
     

      据介绍,2012年国务院设立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从2014年起,每年年中组织开展省级政府质量工作检查考核。本市在2013-2014年度考核为B级,2014-2015年度考核获为A级。今年7月19日,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2015-2016年国务院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考核方式有所调整,由各省级政府报送质量工作自查材料并随机抽取18个地区实地核查。
     

      此次考核共涉及本市17个委办局。本市将根据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反馈意见,设立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统筹领导。同时,建立区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机制,起草制定《北京市区政府质量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自设立首都标准化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后,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建立“平安北京”、政府绩效的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市、区、街(镇、乡)三级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截至2015年底,本市已累计发布包括车用汽柴油、第五阶段汽车排放、低硫煤及制品在内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61项,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8项、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两项、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类标准21项,基本形成国内最为严格的以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主体的地方环保标准体系。以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为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预计2020年比2013年减排氮氧化物约70%。今年上半年,本市实施52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淘汰老旧机动车17.6万辆,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同比下降17.9%。
     

      此外,本市率先在全国发布实施禁限目录,采取清单模式对新增产业进行精细化调控。禁限目录发布以来,不予办理工商登记业务累计达1.5万件。2016年上半年,本市涉及禁限目录不予办理的登记业务2155件,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新设企业数分别下降74.4%、32.1%、22.7%,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74家,调整疏解商品市场36家,增量控制效果明显。
     

      本市以制定能源消耗限额和清洁生产评价等工业领域节能标准为经济发展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着力点,在考核年度内发布实施3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节能标准,8项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3项工业领域清洁生产标准。

 

      媒体链接: http://bjrb.bjd.com.cn/html/2016-08/24/content_607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