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召开2016年煤炭质量监督工作会议

08.06.2016  21:42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大气污染治理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6月8日,市质监局召开2016年煤炭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市局产品处、稽查总队,相关区质监局(分局),市质检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北京质监系统要充分认清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依据《产品质量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生产领域的大气环境相关重点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特别是要持续加强燃煤质量监督,督促燃煤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质量责任,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查处燃煤质量违法行为,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自觉抵制劣质燃煤,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会议强调,各区质监局要进一步加强2016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的燃煤质量监督工作,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增强监督成效;要推动燃煤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建设信息化追溯手段,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要建立燃煤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制度,对监督抽查两次或两次以上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行政执法约谈,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市局产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