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丰台、昌平区实施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
27.03.2015 18:05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朝阳区:1.削减燃煤130万吨,同比增长210%;2.完成7家单位87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现辖区内基本无燃煤锅炉;3.开展经营性非法小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现辖区无经营性非法小锅炉目标;4.全年抽查机动车不少于34.44万辆,淘汰退出老旧机动车36500辆以上;5.完成3000亩平原造林任务新增水面7.3万平方米。丰台区:1.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40蒸吨、减少劣质煤5.6万吨,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年内基本取消辖区四环路内居民取暖用煤;2.淘汰老旧机动车23260辆、完成31.36万辆检查任务;3.调整退出污染企业19家、完成辖区全部镇村产业集聚区整治,实施“百项”技改项目7项、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166吨;4.大力推广“吸、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新工艺作业覆盖率达到89%、施工工地达标率不低于92%、辖区降尘量同比下降20%。昌平区:1.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60蒸吨,其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600蒸吨,减少劣质燃煤使用13.6万吨。2.淘汰退出1.4万辆老旧车、更换清洁能源郊区客运公交车58辆,力争进入六环路内车辆减少30%,增加纯电动和清洁能源环卫车辆累计达到40%,邮政配送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车辆总规模的20%。3.淘汰退出高污染企业30家,完成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7家,实现减排挥发性有机物216吨。4.实现降尘量下降20%左右,全区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重点地区“吸、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覆盖率达到74%以上,累计增加水域面积40公顷。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27.03.2015 18:05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市环评机构2017年度考核情况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保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进行重大处罚一案的听证公告
听 证 公 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