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完成2015年深化林业改革任务
13.01.2016 08:33
本文来源: 林业网
一是继续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截至2015年底,黑龙江省集体林明晰产权率达到99.8%,比2014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确权发证率达到98.4%,比2014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
二是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积极组织各地与属地银行探索建立林权抵押贷款新机制,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衔接,共同推进林业融资业务的开展。目前,多家金融机构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全省林权抵押贷款累计金额7.8亿元。
三是推进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打造10个市、县级林权管理服务示范平台,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省林业厅对平台建设的功能定位、机构建设、服务窗口、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和规范。如:东宁县的林权管理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集体林林地流转变更、各种林产品交易、林权抵押贷款、资源评估、政策咨询发布等服务内容,得到社会认可,也得到国家林业局的肯定。
四是加大林下经济发展力度。省级财政投资1000万,对特色经济林种植的12个单位进行补贴,补贴面积14800亩。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对11个试点单位的25400亩的草本、木本中药材种植补贴826万元的实施和监督工作。落实好2015年中央财政对8个试点单位的47500亩野生木本药材培植补贴500万元的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定工作。为做好这些工作,省林业厅召开了林下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方案审查会和特色经济林种植试点推进会,对具体工作提出要求。
五是积极推进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目前,全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已达493个,其中:食用菌合作社136个,绿化苗木合作社128个,经济林合作社109个,中药材合作社51个,其它种植养殖合作社69个。经过层层组织推荐选拔公示,黑龙江省有16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被国家林业局评定为全国林业示范社。同时,省林业厅还开展了全省首次省级林业示范社的推荐工作。
六是积极做好相关改革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林业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台账和改革要点,及时上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信息、进度和阶段性总结。(蒋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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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016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