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开班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法律援助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4月20日—21日,市司法局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培训班。各区司法局主管局长、法援科长、法援中心主任和市级法援类民非单位的业务骨干等参加了本次培训。
局领导王群同志出席了本次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他指出此次业务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内容开展,同时还安排了我市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情况介绍、婚姻家庭类案件处理和心理疏导等方面的课程,旨在进一步提高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业务的能力和水平,掌握处理问题的方法、技巧和手段,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发展。会上,他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民法总则。《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将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民法总则》将作为此次培训重点内容,希望学员能够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准确掌握,严格执行《民法总则》规定的相关内容并用以指导法律援助业务工作。二是明确任务,推动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有效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两高三部及我市文件精神,总结各区办理经验,履行落实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职责。三是突出重点,做好婚姻家庭法律援助案件。婚姻家庭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好坏将会影响到社会健康和谐发展,通过培训能掌握办理婚姻家庭类案件的技巧,提高对这类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水平,从而促进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再上一个台阶。四是补齐短板,做好心理疏导和调节工作。通过培训,掌握一些心理学知识,通过心理疏导的方式做好群众工作,同时进行自我心理调节,有效化解矛盾,进一步做好工作。
培训期间,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为大家作了《民法总则》解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肖江峰副庭长为大家介绍北京市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分享婚姻家庭案件处理与接待的经验和技巧。心理咨询专家曾磊老师为大家讲授了对法律援助对象的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人员的自我心理调节等相关内容。
局领导王群同志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
曾磊老师授课
李军律师授课
李显冬教授授课
肖江峰副庭长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