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缴的通知
30.07.2015 16:28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核征缴工作目前已经开始。大兴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请于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大兴区残联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残保金审核。
2015年大兴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网审
网审单位条件:每年都经过审核的单位且没有安置残疾职工,职工总数比上年度没有减少,同时没有下级单位的,可自行登录网上审核系统进行申报
第一步:登陆网站www.bdpf.org.cn/wangshen或北京市地税局网站 www.tax861.gov.cn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网站链接登陆该系统,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第二步:登陆密码初始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第三步:申报人数:无残疾人:信息确认——提交
有残疾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审核地现场审核
第四步:24小时后以同样的方式登录后查看结果:
通过:打印认定书后填写缴款书于9月底前到银行缴费
未通过:须提交相应材料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申报
二、直审
注: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应持以下材料
1.填写《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此项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2014年6月和12月本单位含有工资表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
(2)2014年6月和12月本单位上报地税局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3)2014年本单位上报统计局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1或BJ102—3)
(4)2014年本单位6月和12月《社会保险缴费月报表查询》原件
3.本单位成立不足半年的,提供所有月份人数证明材料
(如果本单位聘有离退休人员、外籍职工、港澳台籍职工、现役军人,须出具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应持以下材料:
1.填写《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及《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3.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2014年劳动合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
4.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的2014年《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原件
5.残疾人职工工作半年以上的,提供2014年6月和12月含有残疾人本人工资表的原始凭证及复印件,工作不足半年的,提供所有月份工资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6.此项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2014年6月和12月本单位含有工资表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
(2)2014年6月和12月本单位上报地税局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3)2014年本单位上报统计局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1或BJ102—3)
(4)2014年本单位6月和12月《社会保险缴费月报表查询》原件
(如果本单位聘有离退休人员、外籍职工、港澳台籍职工、现役军人,须出具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审核地点:大兴区残联就业服务中心大厅
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20号(大兴区政府对面红楼西巷南30米路西,黄村一中西侧)
电话:69292986 69297402 69255546
提示:
(1)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底,过期按5%0/天收取滞纳金。
(2)登陆大兴区残联网站首页滚动栏中可查看政策、办理手续、操作流程以及下载所需填写的表格。
特此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编辑: 来源: 3 3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30.07.2015 16:28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 并向全国广大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祝贺
习近平致信祝贺
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强调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