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明确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

20.01.2017  17:11
   中国林业网1月20日讯     2017年,黑龙江省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按照“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不发生烧毁林场、村屯现象”的目标积极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及时组织召开春秋两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春、秋防前把森林防火工作全面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扑火知识、安全避险知识;加大基层防火先进人物、事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扑火队员和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重点抓好“5.6”特大森林火灾30周年反思活动,提前谋划、部署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反思纪念活动。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在2016年省防火办开展督导检查经验基础上,继续推进防火督导工作,认真查找各地在防火宣传、火源管理、机具保障、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促进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四是加强森林防火法制建设。大力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举办多层次的培训班,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渠道宣传,通过印制小册子、制作图板、在林区建立宣传街等方式展开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依法治火工作。
  五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扑火指挥员和森林消防队员岗位等专业队伍的技能培训,提升专业队伍在扑火机具使用、扑火技战术等方面的能力,确保各岗位、各工作人员与时俱进,掌握先进技术、经验,提升防火人才素质整体水平。
  六是森林防火项目建设监管指导工作。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精神和年度项目建设指南,积极争取对全省林区森林防火项目和政策的支持。组织重点火险区开展森林防火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建设单位规范地实施项目建设,督促检查项目施工进度,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七是积极做好各项协调和调研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防火相关政策、资金,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森林防火法规建设、标准制定、先进经验的基层调研工作,持续推进森林防火事业稳步发展。(蒋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