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林业厅举办2016年林地管理培训班

27.12.2016  18:45
   中国林业网12月27日讯     1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在南宁举办2016年林地管理培训班,全区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直属林业事业单位258人参加培训。
  通过认真学习《林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中收集的最新政策文件,对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法律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答复性文件,学员们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发现了问题,找出了对策和解决办法,对今后的林地管理有了新的认识。一是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扶贫等项目。做好本辖区范围急需开工项目的统计,把握好节奏,上半年把定额用完了天天打电话也不是个好办法;二是要求项目业主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预算和缴纳准备,限时办理手续;三是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和范围,禁止毁林开垦,禁止以农业综合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和低丘缓坡开发等名义将林地转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四是全面实施林地规划,严禁擅自修改规划。严格依据规划和林地“一张图”审查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建立林地使用台帐管理制度;五是依法查处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六是落实国家林业局的管理要求,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区域限批;七是加强国有林地管理。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林地规划审查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林地行为,预防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除依法征占用国有林地外禁止以任何方式减少国有林地面积和改变国有林地用途。开展被侵占国有林地情况摸底调查,遏制侵占国有林地行为,逐步依法收回被侵占的国有林地。
  2016年,自治区林业厅加大了林地管理的培训力度,一是分别和自治区重大办、自治区铁办、广西电网公司和南宁供电局、翔路建设公司、林业调查设计单位进行过培训,培训人数达三千多人次。二是针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材料退回需要补充完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每年对林业主管部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林地管理业务水平。(林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