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5年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通知

18.12.2015  12:35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精神,推进《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见附件1),进一步提高我市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水平,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5〕706号)要求,请我市各相关企业抓紧时间上报2015年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请各相关服务贸易企业通过商务部“服务贸易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制度》要求的重点领域2015年全年服务进出口数据。
  (二)请各相关文化贸易企业按照商务部、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我国文化服务进出口统计目录》(见附件2),通过商务部“服务贸易管理信息系统”,填报2015年全年相关文化服务进出口数据。


   二、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企业于2016年1月16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三、有关要求
  当前,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服务贸易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国家有关部门对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数据的上报情况将做为今后企业申请我市服务贸易有关支持资金或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相关企业务必重视,认真按时做好本次数据的上报工作。


   联系人: 车欣薇  李倩
   电 话: 87211749 87211747
   服务贸易管理信息系统: http://fwmyzb.mofcom.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1、《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pdf
附件2、商务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对外文化贸易统计体系(2015)》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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