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监管局部署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工作
2016年1月7日下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工作视频会,解读新修订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DB11-834-2015),部署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李东洲副局长出席并提出重点要求。
“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改限”11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郭金龙书记、王安顺市长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将其作为保稳定、保安全的全市性重要工作。近几年来,由于北京地区春节期间pm2.5数据一直居高不下,空气污染严重,烟花爆竹销售量逐年下降,但北京作为政治文化中心,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不因烟花爆竹引发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是维护首都政治稳定的重要内容。
会议要求: 一是 要深刻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可麻痹大意,不可掉以轻心,越是在销售下滑的不利形势下,越要增强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意识; 二是 要从严许可零售网点,充分利用新修订的地方标准,严格执行选址、用电、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同时应特别关注盲道、线下、禁放区、交通干道交叉路口等关键位置,对不符合标准的网点不允许异地布设,进一步压减城市中心区、人员密集区、禁放区周边的网点数量,特别是三环以内区域的数量; 三是 加强对网点的日常管理,督促网点严格落实销售、储存、值守、看护等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应高度关注热点网点周边易出现的火源、人员聚集等不安全因素; 四是 要从严检查批发企业,严查人员操作、物联设备、仓储管理、产品渠道,严禁合法储存仓库存放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严禁异地储存、超量储存、超高码放,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搬运产品,对于销售、储存非法烟花爆竹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五是 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选址、许可、大棚搭建、执法数据上报、产品回收等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保质完成;六是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举报投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值班管理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坚守岗位,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对举报投诉事项要在24小时内上报核查及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送市局。
下一步,全市将按照“严格标准、严格许可、严格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市局监管三处、执法总队、各区安全监管局、兵器工业技术安全研究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