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2015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01.01.2016  09:58
 

2015年,顺义区民政局严格落实分类救助政策,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投入3976.48万元确保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的生活。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区将城乡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850元调整为930元。全年为2872户4453人城乡低保家庭发放救助金3771.7万元。

二是提高城乡特困集中供养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我区城市特困集中供养标准由1417.12元/人·月调整为1558.8元/人·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872.55元/人·月调整为934元/人·月。2015年我区为52户52人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发放救助金92.71万元,为97户102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人员发放救助金112.07万元。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